广东省以六大举措推广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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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今年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以六大举措推广旅游发展。其中,六大举措分别为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创新、加强旅游发展规划、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扩大旅游对外开放合作,以及抓好<<旅游法>>和国发[2014]31号文贯彻实施工作。
据介绍,六大举措分别是:
一、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创新:强化行政职能转移的后续监管工作,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广旅游统计卫星账户常态化,建成广东省导游征信系统和旅游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完善广东省旅游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二、加强旅游发展规划:完成广东省旅游汽车营地、生态旅游发展区等专项规划,继续编制<<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发展规划(2014-2020)>>,加快编制<<珠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旅游城市规划建设技术指引>>,以湛江、韶关、珠海市为试点建设优质旅游城市。
三、加强资源整合、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联合广西、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旅游管理部门创建“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单位”93家,大力发展保健养生、文化、滨海、乡村、体育、工业等专项旅游,进一步丰富旅金融、旅游信息服务。
四、推动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指导梅州雁洋、河源万绿和湛江五岛一湾、汕尾红海湾等生态和滨海旅游产业园的开发建设,打造一批旅游产业集聚示范点,推动具备条件的景区创建5A级景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
五、积极扩大旅游对外开放合作:创新海外旅游宣传推介模式,在欧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周边等国家(地区)设立了16个广东驻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同时,积极筹办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旅游文化展区。另外,成功举办2014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为50个国家(地区)参展企业和专业买家搭建合作交易平台,促成投资及贸易合作项目41个,总金额1227亿元。
六、抓好<<旅游法>>和国发[2014]31号文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学习<<旅游法>>,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和整治力度,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加快修订<<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已被列入本届省人大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同时,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与省发展改革委多次专题研究并成立专门工作组抓好贯彻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初步拟定大纲,正加快开展调研和拟定草稿工作。下一步,广东将结合发展滨海旅游和海岛旅游、推动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旅游合作等工作,加快推动出台广东贯彻国务院31号文的实施意见。
在国家旅游局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旅游系统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要求,以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国发[2014]31号文,全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广东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幸福导向型产业,全省旅游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
据统计,2013年广东省实现旅游总收入8305亿元,同比增长12.4%,旅游业增加值达3747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6.1%。2014年1至9月,广东省旅游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预计实现旅游总收入7300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旅游外汇收入95亿美元,增长2%,同时,接待过夜游客2.24亿人次,增长9.3%,其中入境过夜游客2232万人次,下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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